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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述標準溶液的管理規則
淺述標準溶液的管理規則
點擊次數:1170次 更新時間:2020-08-03
標準溶液
是具有準確已知濃度的試劑溶液,當我們以化學分析法或儀器分析法進行分析測定時,往往需要配置標準溶液。按照用途的不同,又分為滴定分析用標準溶液、雜質測定用標準溶液和pH測量用標準溶液。
標準溶液的取得有兩種方法,一種是用基準物質直接配制,一種是用基準物質或已知準確濃度的標準溶液進行標定來取得。其濃度準確與否直接關系檢測結果的精密度、準確度。所用試劑的純度應為分析純或分析純以上,根據不同的工作要求合理選用相應級別的試劑。
下面為您介紹標準溶液的管理規則:
1、標準溶液的制備和標定、使用管理,由檢驗室設專人負責。
2、制備必須嚴格按GB/T601-2002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標準溶液的制備規定進行,專人配制和標定,且不得少于兩人,標定時應詳細記錄標定過程。
3、實行標志管理,制備好的溶液應在標簽上注明名稱、濃度、基準物質名稱、配制人、配制日期、標定人、標定日期、保存時間,并合理放置,由專人妥善保管。
4、配制人和標定人要填寫“標準溶液的制備與標定原始記錄”。配制好的標準溶液由室主任批準后,方可使用。
5、在檢驗室內應單獨放置,并保證室內環境條件符合要求;標定好的溶液在常溫下的保存時間不得超過兩個月;超過期限的溶液由配制人員重新標定,作好相應的記錄和標簽。
6、檢驗人員使用發現異常時,應及時向室主任反映,做好相應處理。
以上就是小編今天為大家帶來的全部內容了,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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