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溶液是分析的重要依據,因此在配制及標定過程中的一些要求規范,是大家所必須知道的,下面就由小編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取得有兩種方法,一種是用基準物質直接配制,一種是用基準物質或已知準確濃度的標準溶液進行標定來取得。用于配制或標定溶液濃度的高純度化學試劑稱為基準試劑或基準物質,用基準試劑或基準物質配制成已知準確濃度的溶液稱為標準溶液。
1、基準試劑必須經充分干燥后稱取,當使用含有結晶水的試劑時,只能將其放在適宜的干燥器內進行干燥而不得加熱。
2、用于配制或標定的溶液濃度的基準物質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化學性質穩定,不易吸濕,不被空氣氧化,干燥時不分解。
(2)純度高、雜質含量一般不得超過0.001%,達到優級純。
(3)使用中符合化學反應的要求,組成恒定,標定時能按化學反應式定量完成,沒有副反應或逆反應,便于計算。
(4)分子量大,使用時易溶于水、稀酸、稀堿和有機溶劑,能精確稱量。
3、分析實驗所用的溶液應用純水配制,容器應用純水洗三次以上。有特殊要求的溶液應事先作純水的空白值檢驗。(應符合GB-6682《實驗室用水規格》中三級水的規定。
4、若嗅試劑氣味,可將瓶口遠離鼻子,用手在試劑瓶上方扇動,不能夠舌頭品嘗試劑。
5、打開易揮發的試劑瓶塞時不要把瓶口對準臉部。夏季由于室溫高,試劑瓶中很易沖出氣液,將瓶子在冷水中浸一段時間再打開瓶塞。放出有毒,有味氣體的瓶子應該密封。
6、所用天平的砝碼,滴定管,容量瓶及移液管均需定期校正。
7、用有機溶劑配制溶液時,有時有機物溶解較慢,應不時攪拌,可以在熱水浴中溫熱溶液,不可直接加熱。易燃溶劑使用時要遠離明火。幾乎所有的有機溶劑都有毒,應在通風柜內操作,為避免有機溶劑不必要的蒸發,燒杯應加蓋。
以上就是小編今天為大家帶來的全部知識了,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