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武漢睿辰標物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網站首頁
-
站點地圖
-
聯系我們
全國客服熱線
18507153506
首頁
關于我們
產品中心
新聞動態
技術文章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主營產品:標準品,標準物質,土壤標準物質,化學試劑,標準氣體,菌種,培養基,實驗耗材,等
產品系列
標準物質
高錳酸鹽指數標樣
陰離子混標
tvoc混標
檢定用標準物質
ICP原子吸收金屬混標
濾光片標準物質
化學需氧量(cod)標樣
土壤標準物質
地質礦產類標準物質
標準溶液
質控菌種
土壤質控樣
食品質控樣
建材類標準物質
物理學與物理化學標準物質
工程技術及高聚物標準物質
高純物質與容量分析用溶液標準物質
煤物理特性與化學成分分析標準物質
食品,農殘檢測標準物質
職業衛生標準物質
冶金礦石類標準物質
水系沉積物分析標準物質
生物成分分析標準物質
環境化學分析標準物質
土壤成分分析標準物質
標準品
進口標準品
進口標準品
獸藥殘留標準品
食品檢測標準品
環境污染標準品
工業品檢測標準品
首頁
>
技術文章
>
土壤有效態成分分析標準物質使用注意事項
土壤有效態成分分析標準物質使用注意事項
點擊次數:646 更新時間:2022-11-17
土壤有效態成分分析標準物質主要用作覆蓋區地質、地球化學調查樣品測試的量值標準和質量監控,亦可供環境、農業和衛生等部門分析類似物質使用。在我國各主要覆蓋區的適中部位采集的耕作層土壤樣組合而成,經晾干、過1mml去雜物,110°烘24h去負水、滅活,用高鋁瓷球磨機研磨至-0.074mm占99%Z上。每種樣品制備重量約400kg。
均勻性和穩定性:從包裝瓶中隨機抽取25瓶樣品,每瓶取雙份,用X-射線熒光法和等離子體光譜法分析不同含量和不易均勻的10種代表性元素,在良好的測試精度下經方差檢驗表明樣品均勻性良好,分析取樣量為0.1g。樣品經近兩年的考察,未發現統計學意義的變化,穩定性良好。
土壤有效態成分分析標準物質使用注意事項:
1.使用標準物質前,應全面、仔細地閱讀標準物質證書,詳細了解該標準物質的制備、性質、量值、用途、定值測量方法、定值日期以及取樣量,避免誤用。
2.所選標準物質的基體組成與被測樣品的基體組成一致或盡可能接近。所測量成分的含量也應盡可能相同或接近。
3.標準物質使用者應選擇與預期測量量值水平相適應的標準物質,應按照檢驗檢測方法規定選取。
4.在實際操作中,標準物質與被測樣品應使用同一臺儀器、同一種方法,并在同樣的環境條件中進行測量,以保證測量結果的一致性,避免系統誤差。
5.所選的標準物質的穩定性和數量應滿足整個實驗計劃的需要。已超過穩定期的標準物質不能使用。
上一篇:
ASA-5b-CZ江西紅壤-土壤有效態成分分析標準物質 有效態新品
下一篇:
ASA-4b-CZ土壤有效態成分分析標準物質-江西水稻土
返回列表
|
返回頂部
首頁
|
公司簡介
|
產品展示
|
新聞資訊
|
技術文章
|
在線留言
|
聯系我們
版權所有© 2019 武漢睿辰標物科技有限公司 備案號:
鄂ICP備2022019280號-1
技術支持:
化工儀器網
管理登陸
微信二維碼
在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