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武漢睿辰標物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網站首頁
-
站點地圖
-
聯系我們
全國客服熱線
18507153506
首頁
關于我們
產品中心
新聞動態
技術文章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主營產品:標準品,標準物質,土壤標準物質,化學試劑,標準氣體,菌種,培養基,實驗耗材,等
產品系列
標準物質
高錳酸鹽指數標樣
陰離子混標
tvoc混標
檢定用標準物質
ICP原子吸收金屬混標
濾光片標準物質
化學需氧量(cod)標樣
土壤標準物質
地質礦產類標準物質
標準溶液
質控菌種
土壤質控樣
食品質控樣
建材類標準物質
物理學與物理化學標準物質
工程技術及高聚物標準物質
高純物質與容量分析用溶液標準物質
煤物理特性與化學成分分析標準物質
食品,農殘檢測標準物質
職業衛生標準物質
冶金礦石類標準物質
水系沉積物分析標準物質
生物成分分析標準物質
環境化學分析標準物質
土壤成分分析標準物質
標準品
進口標準品
進口標準品
獸藥殘留標準品
食品檢測標準品
環境污染標準品
工業品檢測標準品
首頁
>
技術文章
>
標準品的使用注意事項與正確操作規程步驟分享
標準品的使用注意事項與正確操作規程步驟分享
點擊次數:1974 更新時間:2020-01-15
1、如無特殊情況,
標準品
的含量每半年復標一次或另取新生產的樣品標定。當標準品暫不使用時,復標周期可能超過規定周期,在使用前進行復標,合格后可以繼續使用。
2、對于特定市場使用的工作標準品,復標可以按照當地藥政局或者藥典的規定的周期來進行。
3 標準品若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異常或者較大變化,應停止使用該標準品,并考慮采用更嚴格的包裝和保存方式或縮短其復標期等措施。
4、若老的基準標準品批號過期,則用此批基準標準品標定過的相應的工作標準品應按照新批號基準標準品進行重新標定,用此批標準品配制的儲備溶液也應同時失效,應用新的批號基準標準品重新配制。
5、基準標準品 按說明書要求,若標簽或者化驗單上沒有指明有效期(失效期),可以到網站上查詢,如USP,EP 標準品目錄單,若無法查到,同本廠規定此種藥品的有效期,若無法得知此批的標定日期,可以從收到標準品日期算起。
6、對于省藥檢所,獸藥檢所標定的工作標準品,有效期(失效期)同該產品的有效期。
標準品
使用注意事項:
1、新開瓶標準品要在瓶上注明開瓶日期,應根據瓶號依次來使用(整瓶使用或者送樣 情況除外),同一批號的標準品或工作對照品必須使用完一瓶后再開啟另一瓶,標準品使用過程中,已取出的標準品嚴禁再放回原瓶中。
2、同一瓶工作標準品的開啟使用的次數不應超過20次,使用的時間不應超過1個月, 使用次數很少或具有吸濕性的工作標準品分裝時應考慮一次性使用量分裝。
以上就是小編今天為大家帶來的全部知識信息了,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上一篇:
標準品是如何命名的你知道嗎?
下一篇:
使用tvoc混標后要進行妥善的管理
返回列表
|
返回頂部
首頁
|
公司簡介
|
產品展示
|
新聞資訊
|
技術文章
|
在線留言
|
聯系我們
版權所有© 2019 武漢睿辰標物科技有限公司 備案號:
鄂ICP備2022019280號-1
技術支持:
化工儀器網
管理登陸
微信二維碼
在線客服